赞夸大其词的药店被依法查处
-12-:58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李小文通讯员南海说起虚假广告,不少消费者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有所接触,有的甚至受其误导,造成了损失。前不久,瓜子二手车就因为一句“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被认定为与实际情况不符,收到了工商管理部门开出的千万元罚单。无独有偶,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今年也办理了相关类似案例,一家药房和广告商,因为发布夸大其词的广告误导消费者,经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被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今年上半年,嘉兴某药房发布的一条药品广告引起了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注意,这条视频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极力推荐一款名为“金芙克疗癣卡西甫散”的在售药品。对药品的功效,广告宣称能够“彻底清除全身毒素”“彻底打通全身经络”。此外,“各自顽癣全除光”“喝了一个月,牛皮癣就全好利索了”“三十秒就不疼不痒了”等措词也是言之凿凿,对药物的疗效作出种种断言。南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实际上这款药品说明书上的功效只有“清除碱性异常粘液质,燥湿,止痒。用于肌肤痛痒,体癣,牛皮癣等”这些内容,与药房视频广告中宣传的种种神奇功效相去甚远。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同时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药房通过广告商平台对其“金芙克疗癣卡西甫散”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在广告中使用了虚假夸大广告语,对产品的功效、安全性作出虚假、夸大保证,涉嫌虚假广告,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利益。对此,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市场监管局对药房和广告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南湖区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定,药房及其委托的广告商均构成发布药品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据此责令药房及广告商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同时,市场监管局还依据相关规定,对药房和广告商分别处以元的罚款。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检察院对履职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情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有4件被采纳。其中,检察院督促查处医疗美容行业非法行医、违规销售进口食品的违法单位或个人4家、督促收回被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余平方米。


转载请注明:http://www.mdnhd.com/txyf/991598.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