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美容一定要慎之又慎,稍有不慎就会受到伤害。最近,银川市民张女士就遇到这样的伤心事。
张女士是一个比较爱美的人,她希望通过手术让自己的鼻子变得更加挺拔和漂亮。
年12月份,朋友介绍说,在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一位姓李的医生整形手术做的不错,于是她找上门花了元做了隆鼻手术。
可是术后一段时间,张女士发现自己的鼻子有发肿、发青和歪斜的情况。
于是,张女士赶紧打电话咨询李医生,李医生告诉她,术后假体初期固定不牢,鼻子出现轻微的歪斜属于正常现象,只要通过二次修复手术再进行调整矫正,这样的状况就会自然消失。
对此,张女士深信不疑。在李医生的安排下,年1月李女士又做了第二次修复手术。
然而手术后,张女士就出现鼻子不通气,流脓、流血等症状。眼看着情况越来糟糕,医院诊治。
医生的诊断结果为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右侧上颌窦囊肿。
为此,张女士又花费了两万多元的治疗费,住了20多天的院,症状才有所好转。
张女士说,做了隆鼻手术后,她的鼻子有些歪斜,并且一直发红,最让她无法忍受的就是鼻子非常胀痛,时而伴有流脓症状。
张女士认为是隆鼻手术出了问题,于是他找到李医生要个说法。
可没想到,5月18号上午,当记者与张女士找到公寓时,物业管理员说,李医生前一天已经从这里搬走了。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这位李医生,可没想到,对于张女士的遭遇,这位李医生的态度非常强硬。
她表示,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过此事,但是张女士一直不同意协商的方案。既然双方没法达成一致意见,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当记者询问李医生有没有执业医师行医资格证时,这位李医生便挂了电话。
接下来记者再次拨打,李医生的电话就变成了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从金凤区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之前张女士已经投诉此事,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李医生并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嫌非法行医。
目前金凤区卫生监督所已经将此案移交到金凤区公安分局,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维权律师郜睿认为,如果对方构成非法行医罪,将来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张女士还可以提出对方同时承担民事附带赔偿责任。
维权律师郜睿也建议,因为人身损害赔偿,张女士具有举证责任,张女士要能够证明是谁给她做的手术,支付费用的票据在哪里,以及导致她鼻子出现歪斜、严重的鼻腔流脓、慢性鼻窦炎都与手术有相关的因果关系。
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也表示,消费者往往在美容失败之后才投诉,因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等证照,卫生监督部门也无法了解具体的情况,经常出现找不到人的状况。
同时,因为美容经营场所隐蔽监管人员取证困难,他们也感到很无奈。工作人员也给广大爱美女士提了个醒:美容手术都会伴随着风险,不要偏听偏信,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美容机构,才能让这种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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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整形美容出现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1、出现整形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2、如果整形机构未经核准登记,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是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则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消费者可与整形机构协商解决补偿问题,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整形失败或毁容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整形机构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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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余萍丨编辑:苏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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